STEP1
查询商标能否注册注册前查询及分析,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.
STEP2
提交注册申报因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,请及早办理商标申请并注意保密,以免被他人抢注.
STEP3
资料核实并提交商标局资料核实无误后,将会提交商标局进行申报
商标撤三答辩
商标撤三答辩:他人向商标局提出某个商标的撤三申请,商标局受理后向商标持有人下发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,限其2个月内提供近3年内的使用证据或未使用的正当理由。
使用证据的具体表现形式:
一、使用在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:1.包装、表白、说明书、使用手册等;2.合同、发票、收据等票据;3.使用在电视、网站、广告牌等;4.展览、展会;
二、使用在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:1.背景墙、招牌、店员服装、菜单、价目表、奖券等;2.合同、发票、收据等票据;3.使用在电视、网站、广告牌等。
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须知:
- 商标使用的具体形式,包括使用在与商品或服务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,主要包括:销售合同、服务协议及与其对应的发票,检验报告,进出口报关单等。
- 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证的,原则上提供原件,提供原件困难的,可以提供经公证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。书证无需提供副本。
- 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物证的,可提供原物,也可提供证明该物证的照片、录像等证据;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,可提供其中一部分。
- 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是外文的,应当附送中文译文;未附送的,视为未提交。
- 证据材料提倡使用电子形式(如U盘、光盘等),对于提交纸质件的,应控制在50页以内(可双面打印)。
- 商标注册信息、企业基本信息、获奖信息等一般不能作为使用证据。